根据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,受委托,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,广泛征集受让方。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。
特别提示:挂牌有效期满,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,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;产生两个(含)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,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。
项目简介:主要设施有卸船机、卸船机备品配件等物资(具体详见附件1《资产明细表》)。
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、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: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2万元(具体详见附件1《资产明细表》)。
保证金处置方式: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,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;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,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;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,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。
2、标的资产按《资产明细表》(见附件1)所列明的资产进行转让,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,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。一旦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作意向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《资产明细表》(见附件1)所列明的资产存在的差异无异议。
3、实际资产按《资产明细表》(见附件1)所列明的资产进行转让,转让方对实际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,受让方不得以数量、重量、质量等差异为由追究转让方及相关单位的责任,且其最终结果不影响成交价。
4、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《设备物资转让合同》(文本见附件2)。
5、提货期间所发生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、搬运、运输费用等)由受让方承担。
6、在提货现场进行拆分、装卸、搬运等工作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。
8、受让方须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的相关要求规范处置标的资产。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、后果,由受让方自行承担,与转让方无关。
9、其它事项详见本次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、《资产明细表》(见附件1)及《设备物资转让合同》文本(见附件2),所有附件内容均为本次资产转让的有效组成部分。
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:《关于深圳海星小野田公司资产处置的批复》招发战略字〔2018〕729号
联系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 栋A座11层